坚持理念先行、培育执行文化,坚持用先进文化熏陶人、用高尚精神鼓舞人。多年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突出精神文化的主流导向作用,着力培育执行文化建设,大大增强了执行队伍创新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近年来,该院执行局先后被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在执行工作中,十分重视文化在陶冶干警情操、凝聚队伍士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他们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文化为指导,依托法院文化大力探索执行文化,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执行工作环境。根据新形势对执行工作的要求,该院结合执行工作经验和实际,归纳总结出“创新、协作、廉洁、明理、礼民、共赢”的十二字青冈法院“执行精神”,引领执行工作。
开展“司法教育年”活动,执行人员从中感悟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充分认识到执行本身就是执行文化,执行案件的过程就是创造和传播执行文化的过程。院长、局长经常性找执行人员谈心、交流思想、缓解压力,形成执行谈心制度;从院长到执行人员对一些疑难、复杂、当事人情绪激动或有信访隐患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主动约谈,沟通情况,达到谅解,形成执行约谈制度;执行人员每日以日记形式记录自己的执行工作体会、不足和具体案件的看法等,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形成“执行日志制度”。借助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法治意识根深蒂固的影响力,将一些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故事、格言等印制成公告,在一些被执行人的居住地张贴,利用强大社会舆论,创新“舆论助力”模式。去年9月份执行王某一案时,考虑本村是文明村,执行人员在村内张贴公告的同时就地发动群众。几位老人拿着公告劝说王某之弟,决不能因案件影响文明村形象。王某在外地了解情况后,主动履行法律判决义务。
青冈法院执行局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为我院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县领导的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