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决算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婚内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5-10-26 09:14:50


问:我与张某登记结婚,但结婚后经常因为琐事吵架,起初只是嘴上吵,后来张某开始对我使用暴力。我因为不能忍受提出了离婚。张某事后请求我原谅,我们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张某今后生活中若再对我使用暴力,则赔偿我30万元。半年后,因为家庭琐事张某又对我使用暴力,现在我想到法院起诉离婚,我和张某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应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你与张某自愿签订婚内赔偿协议,张某自愿对自己行为作出保证,并愿意承担惩罚性赔偿,属于附条件生效合同。张某再次对你使用暴力,协议所附条件成就,协议内容自动生效。

责任编辑:杨贺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