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错误多发放 庭前调解快速追回
发布时间:2015-10-26 09:17:28
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正通过电话回访青冈县社会局。这起涉及抚恤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20天时间,快速解决了困扰当事人的难题,得到当事人的赞誉。
李艳华早年丧偶,其丈夫生前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局依法发放抚恤金给李某。2012年8月5日李某去世后,其子黄达令、女儿黄珊未及时告知县社保局,直至社保局工作人员调取李艳华户籍信息时才发现李艳华已死亡的事实。期间社保局继续支付李艳华抚恤金至2014年5月,共计2万余元。社保局多次追讨未果,遂将李艳华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黄达令、女儿黄珊起诉至法院,请求二人返还因错误发放的抚恤金。
案件受理后,青冈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庭前调解机制。因儿子黄达令、女儿黄珊的户籍地址原青冈县建设乡已拆迁,经询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均不知二人现租住何处,几经波折后,承办法官终于找到被告黄达令的联系方式,遂多次与其电话沟通协商。2014年12月25日,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调解,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某承认其领取了多发放的抚恤金,愿意返还多发放的抚恤金2万元。
责任编辑: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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