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立案须知
发布时间:2012-02-22 08:16:26
诉讼指导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立案须知当事人来法院要求立案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 起诉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 相关材料。(一) 起诉状打印件一式三份,被告人数众多的每增加一个被告起诉状增加一份。(二)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原告是法人的,持单位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离婚案件还需提交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当事人将以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经立案庭长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到接待处办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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