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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案号和案件信息业务标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12-29 10:19:52



培训现场。朱丹钰 摄


省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李继宏主持培训班。朱丹钰 摄


                         最高法院研究室黄彩相同志授课。朱丹钰 摄

    12月18日,省法院以视频会形式举办了全省法院贯彻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黄彩相,对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案号标准》进行了专题授课。

    今年7月份,为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解决各级法院案号标准不统一、信息标准滞后、标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各级法院代字表》等配套标准(简称《案号标准》),为案件信息新型标准体系奠定了框架性、体系性基础。为促进全省法院顺利实施新《案号标准》,省法院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案号标准》和人民法院案件信息业务标准(2015)等撰稿人之一的黄彩相,就保全、执行及其他类型案件分类标准、案号规定内容,以及行政、国家赔偿、司法协助案件标准进行了解读,还就刑事、民事案件分类标准进行了解析,就案件收结案件信息标准的要点把握等实践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导。

    省法院机关审判部门有关人员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以及全省16个中级法院、部分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员在省法院主会场参加了培训。各中级、基层法院主管案号和信息标准的院领导和有关工作部门、人员在中、基层法院分会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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