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立案须知
发布时间:2016-03-07 15:24:58
诉讼指导
当事人来法院要求立案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 起诉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相关材料。
(一) 起诉状打印件一式三份,被告人数众多的每增加一个被告起诉状增加一份。
(二)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原告是法人的,持单位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案件还需提交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当事人将以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经立案庭长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到接待处办理立案手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