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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家网站启动“政法英模榜”展播活动 时代楷模孙波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6-04-20 09:23:48


“讲述政法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政法好声音、传递政法正能量。”4月13日,由人民网、中国长安网主办,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共同参与,全国百家网站“政法英模榜”展播活动正式启动。时代楷模、我省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孙波榜上有名。

据介绍,参加此次展播活动的英模,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出来的候选个人和集体。截至4月12日,各地各部门共推荐先进个人219人、先进集体77个,总计296个集体和个人。其中,法院系统先进个人47名,先进集体18个。这些英模既有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人民卫士,也有在日常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既有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素养、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的法官、检察官,也有服务人民群众、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基层干警;既有事迹突出、感人肺腑的先进个人,也有作风顽强、团结拼搏的英雄群体。

2家部委网站、20家中央新闻网站、11家中央政法网站,42家地方新闻网站、11家商业网站和14家新闻客户端与微信公众号参加此次展播活动。

孙波先进事迹

   孙波,男,41岁,蒙古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曾先后获得省政法委“秋风行动”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政法委先进政法干警、鹤岗市中院先进个人、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2012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为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为全省政法干警树立学习榜样,2013年12月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4年,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委相继发出《关于开展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4年10月,中央政法委作出《关于学习宣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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