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7 10:35:36
青冈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要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要安排至少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这样既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又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同时也提升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和社会公信力。去年至今,通过不懈努力,我院人民的陪审员参审率达50%以上,无一上访、越级访、缠访现象发生,有力地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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