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元钱引来大祸
发布时间:2016-05-03 09:34:25
杨某和李某打麻将时为了5元钱起了争执,杨某一时冲动向李某挥出了拳头,没想到这一拳却酿下了大祸。近日,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现年50岁的杨某是永丰人,小学文化,无犯罪前科,一直在工地上打工为生,平时爱好打麻将。2015年4月5日13时许,杨某和往常一样来到麻将馆,正巧遇到了牌友李某,便坐在一起打麻将。还没打几圈,二人便因是否相互抵消5元牌钱发生争吵。争吵中,杨某一时冲动用右手打了李某左眼部一拳后便离开现场。李某被麻将馆老板送往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李某的左眼球因爆裂而不得不被摘除。经法医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赔偿了被害人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5.8万元。李某对杨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遇事不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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