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法院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将青冈法院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规避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其它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不当的手段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规避执行行为不仅直接造成对权利人合法利益的侵害,而且它在对法律权威挑战的同时,也将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甚至会产生社会诚信危机。
规避执行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有一部分当事人在诉讼或执行阶段采取隐匿、转移或低价处分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比如公款私存、将财产登记到案外人名下、低价转让或出租财产等;有些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债,造成难以查找到其真实下落,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财产状况难以查明,执行行为难以实施;有的当事人搞假离婚、假析产。在涉及夫妻或家庭共同债务的案件中,债务人往往通过假离婚、假析产、将财产分给夫或妻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以规避执行;还有的当事人搞假诉讼、假破产,与第三人串通,提起假诉讼进行保全查封,或者对执行标的另行提起确权诉讼,取得执行依据后申请参与分配,干扰阻碍正常执行。还有通过企业分立、改制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比如剥离企业优良资产另立新公司,或者采取“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等形式,从而达到悬空债务的目的。
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安排和县委的要求,我院将分期分批将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名单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采取集中行动,对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一批、罚款一批、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批。重点打击隐藏财产,欠债高消费,抗拒执行,尤其是拒执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
同时,我们将青冈县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财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欢迎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规避执行行为,使规避执行行为受到应有的打击和惩处。
我院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银行、国土、房管、工商、车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快速、直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及时发现有关规避执行的线索。为破解执行难打开一条绿色通道。
在这里,也郑告那些有规避执行行为的当事人,要迅速提高法律意识和自觉履行债务的意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主动自觉的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做遵纪守法的典范。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活动,我们还要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力求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举报电话:323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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