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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不同意加夜班被辞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0-31 10:40:09


   问:我在医院做护士,是合同工,已经怀孕8个月了,单位安排我值夜班,我没有同意,现在因为这个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1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29条: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77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综上,您单位在您怀孕8个月的时候安排值夜班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而且根据法条规定在您怀孕哺乳期间是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申请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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