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一“老赖”隐匿财产被查处
作者:李景军 发布时间:2014-04-17 09:25:39
一起交通事故,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受害人应得赔偿不到位。近日,青冈法院查到了涉案人的隐匿财产,让受害者看到了赔偿希望。 去年年初,青冈青兴公路发生了一起四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是原案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殆尽,案件终结执行。 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青冈县法院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梳理,对这起案件进行复查。2月27日,执行法官几经努力,查证该案一当事人有房产一处(以别人名义注册抵押贷款),法院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后又查得该人有车辆一部(在外地购置),也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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