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捐助》里有一句经曲台词“一起种地,两家合伙,除了老伴,不分你我。”然而现实版中的合伙种地,却反其道而行之,一男子竟心起邪念,强奸村妇未得逞。近日,拜泉法院依法判处初某有期徒刑二年。
经查,被告人初某与同村村民陈某家一直合伙种地。去年5月24日轮到陈某家种玉米,6时30分许,被告人初某到陈某家房东的仓房内取化肥时,朝陈某右脸亲了一下,陈某说“你想咋地?”随后被告人初某扛着化肥就出去了,第二次又回仓房取化肥时,他对陈某喊“过来帮一下忙”,陈某以实为实就进了仓房,被告人初某上前就将陈某抱住,开始亲陈某的脸,并用另一只手将陈某的脚蹬裤拽下,陈某推开被告人初某后跑出仓房,致使被告人初某强奸未得逞。案发后,被告人初某赔偿被害人陈某理疗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2000元。经询问,被害人陈某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表示对被告人宽恕。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初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宽恕,且庭审中认罪、悔罪,可视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