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联动,让执行不再“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5号)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我院特同当地党委、政法委联合制定执行联动意见。
该项意见中,共涉及几十家联合单位,共同对于欠债不还、有能力拒不履行等老赖行为,进行严格惩治。这项意见实施后,将为青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莫大的帮助,将从多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对老赖进行惩戒,让老赖无处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