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法院举办第十七次“公众开放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03 09:41:31
为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2019年1月2日,青冈法院举办第十七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乡镇代表来到法院,旁听一起刑事案件。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该案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1995年7月,青冈县民政乡保安村的王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厮打在一起,后来王某因伤势过于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被告刘某逃脱,于2018年3月8日被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民警抓获。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就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量刑标准等相关问题咨询了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建辉(此次案件的法官),邹院长耐心的为代表们解疑并建议:“广大群众尤其是年轻人,面对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理性处理,切勿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以致悔恨终生。”
通过此次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警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既为旁听的代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为维护社会治安,缓解矛盾冲突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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