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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法院】措施虽强制 行动亦暖心

发布时间:2019-02-27 16:17:10


【青冈法院】措施虽强制 行动亦暖心

近日,我院执行部门在办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该案涉及到返还彩礼以及支付抚育费问题。

该案基本案情介绍如下:陈某与王某结婚一年余,育有一名子女,因夫妻感情破裂起诉至法院离婚,判决王某返还彩礼每年向陈某定额支付孩子抚育费。因王某未履行已生效法律义务,陈某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工作人员多次找到王某,对其依法送达各项法律文书并多次进行劝导调解,希望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在多次调解之后,王某依然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也不同意和解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其给予拘留。中午工作人员还为王某提供了午餐,下午带领王某去医院体检。在确认王某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将其移送至青冈县拘留所。


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执行干警依然耐心对其进行劝解,希望王某能认识到拘留仅仅是一种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方法,并不是最终目的。即使拘留到期释放,已生效法律文书依然需要履行,但王某仍然拒绝履行。到达青冈县拘留所后,由于我县拘留所并无女子拘留人员,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将王某移送至兰西县拘留所。



在兰西县拘留所,我院执行干警为王某办理了各项手续,还为其缴纳了15天的伙食费用。体现出司法为民、司法爱民的人性关怀。


希望王某能在拘留所中认真思考,早日履行法定义务,因为还有一名仅有一周岁的孩子需要她的抚育费生活下去。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要践行道德赋予每个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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