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明底线 旁听庭审筑防线
——青冈法院公开审判一起贪污犯罪案件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5月22日,青冈县人民法院邀请县机关单位80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旁听李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原系中国农业银行青冈县支行保卫股押运员,负责县辖往来取送款押运工作。1996 年,被告李某某擅自将青冈县农行计划股为建设乡营业所开具的送款通知单上的金额由人民币60万元更改为人民币80万元,提款80万元后,携带其履行职务时所佩戴的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为37002866 )及子弹13 发,潜逃至今。现返款2.1万元,其余赃款均被其挥霍。
经侦查,被告人李某某于2019年3月6日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青冈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贪污公款八十万元已缴纳二万一千元,余款七十七万九千元予以追缴。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的认识职务犯罪的性质及其危害性,公开宣判后,承办法官牛兴辉“以案释法”,对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等职务犯罪的性质及犯罪构成进行了释义,并因地制宜,结合工作中容易碰触红线的高危行为进行了重点法律释明。
庭审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感慨万千,他们说,以往警示教育中的案例离自己比较遥远,看过后也就忘记了,教育意义不是很大。今天,当亲眼看见自己身边的人因为贪污而身陷囹圄受到刑事追究时,活生生的例子对他们的心灵震动很大。这种庭审旁听具有更强烈的针对性、警示性,也更具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