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法院开展“6•5”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04 16:59: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按照市法院统一安排部署,6月4日上午9时,青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宏带领各庭科部分干警在兴隆大家庭广场开展“6·5”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和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通过一些典型案件以案说法,激发群众今后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动员引导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 ,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提升环境质量,共建美丽青冈。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提高了环保意识和节约资源意识,现场群众听了干警们关于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讲解,纷纷表示要尊法、守法、依法保护环境,爱护自己生存的家园。
下一步,青冈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全县的环境保护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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