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扫帚把六旬老汉扫进监狱
发布时间:2019-08-09 15:48:52
近日,青冈县齐老汉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一把扫帚进入牢房。
2018年11月10日13时许,青冈县某镇农民齐某未经允许将村委会门斗内的扫帚拿走,村委会人员庞某追赶索要,追至齐家附近时,齐在自家木头堆内拿起一根木棒将庞某击伤。经法医鉴定,庞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同年11月20日,齐某被青冈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对老年人犯罪,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4月11日,青冈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青冈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贯彻落实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定罪量刑。从宽和从严都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做到了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