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法院】关注妇儿合法权益让法为爱“遮风挡雨”
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妇联组织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各自专业优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8月19日,青冈法院与县妇联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当日下午,在青冈县诉调对接中心,青冈法院与县妇联召开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座谈会,双方就合作内容的基本规定、双方各自的职责、诉调对接的程序以及诉调对接的流程进行了深入广泛、细致的探讨和交流。青冈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孙长久与青冈县妇联主席史博华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 双方共同成立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协调工作。青冈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成员由法院指派2至3名熟悉立案和家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和妇联指派1名调解员组成。县妇联设立诉调一站式工作室,青冈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室,共同负责诉讼与非诉讼渠道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处理的相互衔接工作。诉调一站式工作室与诉调对接室受案范围限于侵害家庭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民事案件。
青冈法院与县妇联建立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工作情况及信息,协调处理群体性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排查、分析群众关注的妇女、儿童权益领域中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
青冈法院将委派资深家事审判法官不定期的深入县妇联指导调解家事纠纷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家事案件。青冈法院在立案后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委托相关调解组织协助进行调解。也可按照有关规定邀请县妇联符合条件的相关工作人员与审判组织共同调解。青冈法院根据县妇联邀请,对县妇联受理的案情重大、复杂或新类型的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委派法官予以法律指导。青冈法院还将组织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典型案件庭审旁听;借助青冈法院网络平台,结合典型案件,向当事人宣传诉调对接机制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冈县妇联在受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派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根据县法院邀请委派调解员协助法院调解。在受理权益纠纷时,主动宣传诉调对接机制,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诉调对接机制的宣传力度。
青冈法院副院长安宏、立案庭长黄继科、青冈县妇联副主席刘广凤等出席了座谈会及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