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法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奏响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和谐曲 发布时间:2019-12-06 15:29:42
【青冈法院】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奏响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和谐曲
青冈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调解挺在前面。坚持靠前服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诉讼烦恼。不遗余力的开展诉前调解,一心为企业,营造好的营商环境的“暖心”之举,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让企业家更加安心投资、放心发展。
11月27日,因索要一笔水泥款。大庆某公司经理带着律师怒气冲冲的来到了青冈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接待员发现,所诉对方为哈市一家在青冈县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双方都是民营企业,涉及到投资企业的社会影响,感觉能调解解决纠纷更为有利。她立即联系到了诉调对接员,了解情况后,又马上联系到哈市的被诉企业。为避免矛盾激化,被诉企业到青冈县诉调中心接受调解。鉴于案情复杂,争议货款金额有出入,诉调对接负责人将此案委派给有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姜国福、李月星共同处理,经过算账,对方对货款金额表示认可,最后达成了和解协议。因被诉企业建筑行业普遍不景气,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立案法官、诉调对接调解委员会两名调解员齐上阵,一上午时间结案。原来“起诉”的货款金额240多万元 ,经过多次协商,诉请人放弃了一大部分违约金,双方达成了近期给付货款202万元的协议。诉请企业及时收回了货款,被诉企业缓解了一些压力,双方握手言和。
“诉前调解,快速结案,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11月28日,申请人杨某拿到赔偿款一再向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孙佩佩致谢!
11月初,家住青冈县城的杨先生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我在青冈某公司打工受伤骨折。家里还有重病的老母亲,近期不能干活,影响收入,让我们一家拿什么生活?”
考虑到杨某因伤导致了生活困难,母亲重病,属于弱势群体,受诉公司又是招商引资企业,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还要兼顾企业的声誉和影响。诉调对接中心将此案委派给人民调解员姜国福进行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申请人青冈县某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杨某停工留薪期间工资3万元。不仅满足了申请人杨某的要求,还多给了他2000多元。拿到工资款,杨某十分感动。
“不打赌气官司,才能和气生财。”青冈法院在深化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中,经常深入企业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青冈开发区一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某机械制造企业,围绕一台机器质量以及货款纠纷欲对簿公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下,剑拔弩张。青冈县诉调对接中心主动参与到两家企业和解。“调解不伤感情,还不用掏起诉费”。接受了诉调中心的一番调解过后,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协议。
青冈法院在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中,为便于涉诉企业就近及时解决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定期到各企业走访,及时发现纠纷,引导企业,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以“一站式、零距离、多途径、全方位”的司法服务赢得了涉诉企业和百姓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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