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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1-04-07 13:50:15


青冈县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书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质效,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青冈法院细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举措,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民设备。在诉讼大厅提供电脑、打印机、纸张。

二是法官下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法官到企业、养老院、学校、社区村屯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三是对特殊群体提供特殊诉讼服务。涉及老弱病残等人群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纠纷特殊服务。

四是加大非诉解纷力度,降低诉讼成本。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及四个法庭前沿作用,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五是为群众立案提供便捷服务。畅通诉讼立案渠道,实行线上线下立案相结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2368热线服务多渠道为群众提供立案服务。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236768。

 

承诺单位:青冈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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