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感谢法院,我拿到了赔偿款,可以安安心心的回家过年了。”当事人王某激动的说。1月13日,因被申请人当场给付,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在青冈县诉调对接中心顺利结案。
去年12月28日9时许,陈某驾驶轿车,沿青冈县长江北路慢速车道自南向北行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同行(闯红灯),所驾车辆前部与沿昆仑大道慢速车道自西向东行驶的王某年驾驶的轿车右侧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害的交通事故。青冈县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因索要赔偿款未果,王某近期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立即对其进行赔偿车辆损失。
案件受理中,青冈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认为此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调解是最佳的选择。经调解委员会主任孙佩佩审核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李月星进行诉前调解。

李月星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进行思想疏导,从情与法入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由“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融化了彼此心里的坚冰,达成了调解协议。被申请人陈某现场赔偿款6000元。因被申请人当场履行完毕,申请人王某对此表示很满意。
青冈法院将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健全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为民司法、减民诉累、解民难题、便民诉讼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调解团队高效解纷优势,在司法服务上做加法,在矛盾纠纷上做减法,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