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青冈法院:欠款久拖不还 法官调解促还款
发布时间:2022-04-20 10:52:17
2017年的一天,青冈县居民魏某将张某、刘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起因是2016年被告张某向魏某借款11万元,被告刘某为其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未偿还。2017年8月,青冈法院受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张某、刘某于2017年12月30日给付原告魏某借款本金11万元。调解书生效之后,被告张某、刘某一直未还款。
魏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青冈法院承办法官邢友受理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亲自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与两位被执行人详谈,了解实际情况。
经查,被执行人张某在县城某小区有一处6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可供执行,经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同意将该处房产以8.3万元以物抵债给申请人魏某,其余欠款以长期履行的方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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