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决算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我为群众办实事】青冈法院:诉前调解快速解难 让当事人安心过年

发布时间:2022-04-20 15:06:36


  “谢谢李法官,谢谢申全!感谢你们为我解决了闹心事,我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1月30日,在当事人声声感谢中,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春节前圆满划上了句号。

  申请人魏某与被申请人高某同为青冈县某镇农民。去年8月份,申请人经人介绍去往被申请人高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做装卸工,约定每日支付劳务费130元。2021年9月5日,魏某在卸草中,因车辆突然移动从车上掉至地面受伤,被送往青冈县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1天后,转院至省城一家骨科医院手术治疗,又住院治疗18天,花费医疗费4.2万余元,因申请人无力承担住院费转为门诊治疗。出院后,魏某与高某协商赔偿未果。魏某认为,其在从事雇佣活动当中受伤、且自己没有任何过错,高某作为雇主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近日,魏某到青冈法院祯祥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高某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中,为帮助群众实质性解决问题,减轻诉讼费用负担,祯祥法庭庭长李国臣决定将该案件纳入诉前调解,向被申请人充分阐明利害。青冈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核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申全进行诉前调解。

   1月30日,申全对双方进行一番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消除怨气和不信任,充分理解各自生活的不易和艰难。在他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被申请人高某于2022年2月8日给付申请人魏某赔偿款7.5万元,魏某的保险赔偿款5000元归高某所有。双方一致同意委托调解员向青冈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双方握手言和。事后,双方当事人都为法庭和调解员耐心细致、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连声道谢!

   青冈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春节将至,他们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高度重视,努力加班加点化解矛盾,力争让涉诉群众都能度过一个舒心、祥和的春节!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