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家的牛犊,在放牧中疑似被牧牛人的牧羊犬咬伤死亡,于是,牛犊的主人和牧牛人打起了“赔偿官司”。近日,青冈法院永丰法庭干警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调查,一番倾情调解,让当事人不用判决就将获得赔偿,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青冈县某镇的牛某某、牛某、周某同住一个屯,还是近亲属关系。按照屯规,由各养殖牛的农户轮留值班看护放牛,每家养牛户按照牛的数量放牧。去年12月25日,轮到被告牛某、周某放牧,原告牛某某家的7头牛也在二被告放牧当中,在二被告放牧的当日下午被告周某打电话称:原告家的一头牛被二被告带着的牧羊犬咬伤,被告牛某用车将原告家被牧羊犬咬伤的牛拉到其家中,第二天牛死亡。原、被告双方因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永丰法庭受理案件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通过鉴定和司法程序解决,如果是谁的责任谁都愿意承担,但是,鉴定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牛的解剖需要技术支持,同时牛已经死亡多日,能否鉴定也不得而知。由于案涉标的较小,各方当事人陷入诉累,如通过鉴定各方当事人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失。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之后,永丰法庭庭长王国庆带领干警春节期间到当事人家中两次走访,并现场勘查了牛犊的死因,他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解疑:不管是否牧羊犬导致牛的死亡,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牧牛人都将承担管理责任。经过三次调解,各方当事人形成了一致的意见,进而达成了调解协议:二被告共同承担因牛死亡导致的损失,今年3月1日前,二被告各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且对死牛自行解剖,费用由二被告负担,解剖后死牛归原告所有,由其自行处理。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青冈法院永丰法庭干警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青冈法院各派出法庭从诉源治理角度出发定分止争,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