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法院永丰人民法庭诉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还修复了亲情。
家住永丰镇的苏某2020年5月21日因为其妻子生病,向其亲属张某借款12万元,给妻子治病,但是现在是无力偿还,今年4月7日,张某来到永丰人民法庭,起诉苏某,要求苏某偿还借款。

通过永丰法庭干警与苏某沟通,苏某来到了法庭。经了解,苏某承认借款的事实,并称“人家借给我的是救命钱,我什么时候都承认”,只是目前囊中羞涩,无力偿还。
根据双方的调解意愿,法庭通过背对背沟通,了解分析了双方的分歧所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诉中调解。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暂时苏某无力偿还这笔钱,但其有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他愿意用工资来慢慢偿还,原告张某也表示同意,出于亲情,他愿意每月留下部分工资作为苏某生活费,并签署调解协议。案件顺利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在诉讼中原本要保全被告工资,但是保全费就得1000多元,成为被告的一个负担。法庭为此快立快审快结,第二天就为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这样当事人放弃了诉讼中的保全,原告可以直接申请执行,为当事人省下了一笔费用,当事人表示,很感谢,很满意!
下一步,青冈法院员继续充分发挥诉非联动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一线,促进当地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