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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 青冈法院:欠款久拖不还 扣押生猪促还款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3:47


   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的 一批生猪,待生猪卖出,便可帮助申请人追回欠款。

   案件的起因要从2019年说起,2019年1月1日,王某在张某处借款280000元,利息1.2分,约定2019年10月31日还款,此款到期后,王某仅给付10000元利息,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一直未给付。于是,张某将王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在本审理过程中,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26000元。此款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还清。


   2021年底,张某已经收到欠款226000元,还剩100000元欠款没有收到,王某一直声称现在没钱,剩下的100000元还不上。无奈之下,2022年1月5日,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承办法官邢友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邢法官又亲自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王某表示现在确实无法还钱,经邢法官查访得知,被执行人家中养殖育肥猪180头,可供执行。遂依法扣押其中35头,由被执行人王某负责保管。如需变卖,需经法院同意,并经价款存入法院指定账户。因被执行人王某家中的育肥猪还没有长到可以销售的斤数,而且其中还有部分生猪患病,无法立即销售。待到生猪出售,便可偿还张某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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