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创建 | 青冈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便民节资源
发布时间:2022-05-11 09:26:56
5月3日,青冈法院永丰人民法庭在线下受理案件过程中,申请人舒某起诉被申请人刘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庭长王国庆多方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表示会立即履行合同条款。
2020年5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土地承包协议,约定由原告种植归被告所有的土地,耕种年限4年,钱已经全部付清,耕种两年后,因修渠占地,导致申请人无法继续耕种被申请人所有的土地,按照合同该约定,被申请人应当返还剩余两年的土地承包款,但其一直未返还。
王国庆庭长对案件进一步了解,并立即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核实申请人陈述的事实,了解被申请人困难。经过王国庆庭长的耐心讲解,被申请人表示:只要申请人息诉,他立刻借款,返还剩余土地承包款。申请人对此向法官表示满意和感谢!
永丰法庭在立案前就将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真正为老百姓解决了难题,减轻了诉累。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好地践行了为人民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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