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青冈法院:原告开庭前腿部受伤 法官上门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23 09:11:20
近日,青冈法院柞岗法庭庭长韩向海、书记员张爽和法警许林拿着卷宗材料走出了法庭的大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不是审判庭,而是原告郭某家中。
2017年被告与政府征收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得到全部征地补偿款,其中玉米效益补偿款应当属于原告,之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给付上述款项,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无奈诉至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随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不断推进,柞岗法庭积极响应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更优的服务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