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孙女士从鸡西前往青冈县人民法院咨询自己和王某案子的进展情况,当天由于舟车劳顿、一整天没有吃饭,再加上对案子焦急的心情,孙女士晕倒在青冈县人民法院接待大厅,我院干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由熟练掌握专业急救措施的法警进行急救。
120急救车到达之后,孙女士立即被送往青冈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考虑到孙女士独自一人来到法院,我院执行干警陪同孙女士一同前往医院,帮助孙女士办理各种手续,并垫付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等。经过医生检查,孙女士这种情况虽然暂时稳定,但还是建议住院治疗。
孙女士清醒之后表示自己的在青冈县内没有亲属,考虑到孙女士的病情时有反复,频繁出现昏厥、抽搐的状况,院领导安排一男一女两名干警在医院进行陪护,并帮助孙女士办理住院手续,垫付了住院押金。6月9日晚,我院两名执行干警冒着大雨推着孙女士在青冈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和第二住院处来回奔波。凌晨,孙女士的病情又开始反复,多次昏厥、抽搐,值班医生在孙女士的输液药物中加了少许镇静成分,孙女士才得以安睡,我院干警一直悬着的心才有稍许放松。

6月10日上午,我院干警仍在医院陪护,孙女士的病情得以缓解,与此同时,负责孙女士案件的执行法官也在和被执行人王某积极沟通,希望王某能够尽快还清欠款。孙女士与王某执行一案,标的10万元,王某现已归还3万元,经办案人员计算,王某剩余应还本金、利息、诉讼费等合计79350元。经过执行法官的积极沟通,6月10日下午,被执行人将剩余全部欠款,通过工商银行汇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孙女士得知这个好消息,非常感谢执行干警们所做的一切,身体状况也得以好转。最后,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办理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