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青冈法院开展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21 08:22:45
为切实将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做深做细,青冈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雷霆2022”执行行动。为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青冈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日开展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14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80余万元。案款发放活动由执行局局长曲兆祥同志及其书记员赵洪亮组织,整个过程中耐心引导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领取手续,发放过程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此案的起因是被执行人赵某和徐某向王某等14名申请人集资1100万元用于承包工程,被执行人赵某和徐某无法还清欠款,后查明二人在大庆萨尔图区法院有执行案件,存有债权2000余万元,我院依法扣留被执行人赵某、徐某在此执行案件中的1090万元债权。该公司后宣告破产,清算后获得破产债权180余万元。我院执行干警根据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给14名申请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惩戒力度,加大执行攻坚强度,健全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案的起因是被执行人赵某和徐某向王某等14名申请人集资1100万元用于承包工程,被执行人赵某和徐某无法还清欠款,后查明二人在大庆萨尔图区法院有执行案件,存有债权2000余万元,我院依法扣留被执行人赵某、徐某在此执行案件中的1090万元债权。该公司后宣告破产,清算后获得破产债权180余万元。我院执行干警根据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给14名申请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惩戒力度,加大执行攻坚强度,健全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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