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决算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能力作风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创建】 青冈法院:十年夫妻感情破裂 诉讼调解好离好散

发布时间:2022-08-26 17:09:44


       小丽、小国经政府登记结婚已10年,婚后育有两女,但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且已分居,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婚内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无共同房产。近日,小丽到青冈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经主审法官委托,调解员随即展开了诉中调解工作。当了解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调解员立即联系了当事人到庭当面进行调解。


 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同意以下调解方案:小国与小丽离婚;婚生两女孩随小丽共同生活,小国自今年9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1300元至两女孩年满18周岁时止;小国可随时探望女儿;案件受理费25元,由小丽承担。

   青冈法院调解团队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兼顾双方利益,积极组织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优势,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诉中,妥善处理离婚案件纠纷,维护良好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并且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推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