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种子款案件,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春,汪某在原告某田农业公司处赊购种子,欠某田农业公司货款2万余元。该款到期后汪某一直未给付,故某田农业公司将汪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之后,汪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汪某找各种借口与执行干警进行周旋,不予露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采用冻结银行卡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在农村老家。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农村老家,对被执行人阐明法律依据,告知其拖欠执行款的法律后果,并让其体谅同为经营种子店的王某的难处。但在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为捍卫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决定对被执行人汪某进行拘传。被执行人汪某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表示愿意以现金方式将全部欠款当场给付完毕。和汪某同村另有6人也拖欠某田农业公司种子款,听说汪某被拘传到法院,这6人也在陆续还款。
青冈法院将持续聚焦涉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债权案件,积极探索多种执行措施,因案制宜,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激活企业发展动力,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春,汪某在原告某田农业公司处赊购种子,欠某田农业公司货款2万余元。该款到期后汪某一直未给付,故某田农业公司将汪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之后,汪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