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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创建】 青冈法院:夫妻离婚起纠纷 多元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2-09-02 08:35:10


   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1月5日经政府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发生争吵。现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婚内共同所有财产为原告父亲给付二十万元购买原告名下建筑面积54平方米的楼房购房款。同时双方婚内无共同其他财产、共同债务、无共同房产。现原告要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离婚;二、被告返还给原告出卖自己所有的楼房价款二十万元;三、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立案庭收到诉状后,为妥善解决该纠纷,在征求原告意见前提下,将该案件转至调解程序进行调解。调解员积极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希望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妥善化解纠纷。通过调解员的努力成功调解这起离婚案件,避免了对簿公堂、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双方也达成调解意见:一、原告与被告离婚;二、被告于2022年8月29日当日给付原告财产分割款十万元;三、原告与被告婚内没有共同外债,若双方其中一人留有外债,则该人自行承担该外债;四、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承担。

   近年来,青冈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快速、高效的将矛盾纠纷逐级分层过滤。在努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同时,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也更好地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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