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第三次写入报告,充分彰显党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日前,在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上,黑龙江高院在发言时介绍青冈法院一起保护未成年女童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梁兴系某乡农民,其因一桩买卖结识了小芳的父亲。
这就是一段孽缘,从此,便是引狼入室。此人经常到小芳家饮酒。期间,不仅对小芳进行猥亵,还将其家人打伤,家中的物品砸坏,后被青冈法院依法严惩。
本案受理后,被害人小芳及其父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本案实际,青冈法院通知青冈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定了诉讼代理人,有效保障被侵害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芳生活在单亲家庭,与父亲及祖父一起生活,家庭生活困窘:祖父年迈多病,父亲体弱,寄宿在学校。
承办法官便召集检察机关、县妇联实地调研,县妇联为其落实了“春蕾计划”救助项目;县检察院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资金,并落实到位。
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幸的是,去年12月,小芳的父亲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祖父不久前因病去世,家中只剩小芳一人,孤苦伶仃。
为确保小芳的生活、学习。青冈法院承办法官到小芳居住地,联系村委会为她办理了民政救助,民政部门每月为她发放救助资金一千余元,为小芳的生活、学习提供了有效保障。并在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由小芳的伯父作为其监护人。孩子目前已从困境中走出来,重新过上了新生活。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是法院少年审判的一项重要延伸职能,本案系青冈法院开展的首例对受侵害的未成年女童进行司法救助的案件。
为确保未成年女童的生活和学习,青冈法院承办法官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实地调研,落实“春蕾计划”救助、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民政部门救济、确定临时监护人等,受害未成年女童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此案的延伸审判工作,在当地引发了强烈社会反响,通过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到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工作,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