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您了,赡养费我收到了”。
2月27日一大早,青冈法院执行干警就接到了申请人朱某的感谢电话。
朱某是青冈县居民,今年已经80岁了。共有四个子女,2021年因为赡养纠纷,朱某将四个子女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经我院判决,每名子女每年给朱某赡养费3124元。
判决生效之后,其他子女均履行了给付义务,除了长子王某。长子王某认为母亲朱某有低保、高龄补贴等,还有16亩地,这些都是由自己的二弟在管理。自己也表示愿意将母亲接到家中居住,照顾母亲,但是母亲不同意。故此,王某不愿意支付赡养费。
因王某居住在外地,青冈法院执行干警在受理此案后,先是和王某电话沟通,并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因为此案的标的不是很大,而且母子亲情总是无法割舍的,负责此案的执行干警耐心和王某沟通、以情说理,同时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在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之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也从一开始的强烈的抵触情绪慢慢转变。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赡养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今后青冈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充分发挥执行保障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