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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 青冈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1 09:01:48


三月春风轻拂面,雷锋精神心中存。第60个“学习雷锋日”到来之际,青冈县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

01

关爱困境少年

    在持续开展学雷锋活动中,青冈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化身爱心志愿者,对一名无依无靠的少年董某某进行爱心救助。

家住青冈农村的董某某父亲董某系精神病患者,因实施故意杀人被青冈县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董某某父母已离婚,期间,董某某由其祖父管护。

得知强制医疗机构近期申请解除董某的强制医疗。承办法官王祥君经与董某所在村委会联系,目前,董某某祖父又因病去世,董某某无法定监护人,且身体状况不佳。

王祥君向主管副院长王文秀汇报后,与青冈县妇联联系,青冈县妇联经走访调查,对董某某实施了救助。随后,法官王祥君、法官助理邵红杰,与青冈县妇联主席杨百灵、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张微微、柞岗镇党委副书记侯元子,对贫困儿童董某某进行慰问,为他送去米、面,并发放慰问款五百元。


青冈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黑龙江省公安厅安康医院申请解除董某强制医疗案件过程中,在与董某所在村委会、镇民政办沟通协调时,经与安康医院联系,办理调取董某病历等相关事宜时,安康医院张玲主任通过案件承办人了解到董某的相关情况后,以个人身份献爱心对董某之子现金救助。3月5日前夕,由王祥君法官及时将爱心捐助款发放给董某之子。


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冈法院爱心志愿者以爱心捐助诠释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引领全社会更多的爱心人士,关注未成年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02

开展普法宣传

青冈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诉讼服务大厅通过宣讲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志愿者向现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并围绕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方面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重点介绍了法院诉讼服务情况,引导他们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青冈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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