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法院紧紧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打通症结堵点,全力做好惠企、稳企、助企工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速。3月8日,青冈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年末,原告孙某挂靠到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久,就与黑龙江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并加盖了被挂靠公司公章。原告是实际投资人和承建人。原告施工了主体工程及门卫房和主体楼多增加的面积,被告给原告开具的商品房均存在争议,原告实际取得一套楼房,其他房屋均未取得。故原告起诉: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建筑工程款及利息合计200余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案结事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吕云龙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吕云龙向原、被告双方耐心、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认真分析,解答疑惑。
最终,在吕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充分体现青冈法院对涉企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尽量缩短办案期限,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稳定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青冈法院审判团队将继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降低诉讼成本,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信心,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