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欠款不分多少 执行从未停止 发布时间:2023-03-22 08:59:01
2021年5月1日王某在张某处借款1万元,约定当年10月1日还款,但王某没有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一案,青冈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1日立案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青冈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某分别在2022年5月16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1日前给付2000元、3000元、5000元。但是,王某只按照协议还款了前二期,剩下的5000元一拖再拖,2023年1月9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陈松泽
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发现案件标的额不是很大,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时,劝诫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否则将会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王某并无还款意愿。承办法官依法冻结王某银行账户并进行扣划,快速执结。
小标的案件的快速执结,最大限度的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是司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青冈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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