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决算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三争”晋先】青冈法院贯彻落实绥化中院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1 08:55:13


为深入贯彻落实绥化中院《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全体办案人员裁判文书质量,树立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4月10日,青冈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全体员额法官参加。


会上,审管办主任冯小凌传达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意见》的文件,强调案件承办法官作为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尤其要注重工作细节,确保下发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零差错。


转变观念 精心制作

要求全体法官转变观念,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要做到语句精炼、结构与严谨、说理充分、标点符号使用准确,力争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仔细校对 严格审核

要求法官在写好裁判文书后对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反复进行审核,适用的法律条文逐一对照,防止差错;同时要求法官助理、书记员在裁判文书印刷初稿后要进行校对,确保裁判文书不会出现低级错误。



精准操作 规范上网

要求全体法官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传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信息及不应当在互联网公布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处理,保证上网的裁判文书不会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