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公布施行以来,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已走过了五个年头。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他们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是法院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他们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有利于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在人民陪审员法施行5周年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了解青冈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经验和宣传成果、倾听人民陪审员的履职声音。
安凯说,陪审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该是宣传员、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发挥起陪审员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陈晶,说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在陪审工作中只是尽了应尽的责任,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时间,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接下来的陪审工作中一定会做的越来越出色,不断的完善自己,使得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仇园园说,对于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一次品尝人间百态的机会,一次神圣的实践机会。我把每一次陪审都看作一次积累、一次成长。我是真的喜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今后,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做出让人民满意的成绩。
姜锦凤说,在庭审过程中我会对自己参加陪审的案件做简单记录,庭审之后会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有时会大胆的向法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同时,这些案件使人警醒,引人深思。我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我每一次出庭都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是金钱买不到的,也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
王亚东说,我认为要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感以及社会良知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因此,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我把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摆在重要的日程,除了完成我本职工作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学习。我会从庭审观摩中学习,积极参见法院组织的培训并认真做好笔记,也会从书本中学习,提高法律业务技能。总之,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树立起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