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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微信调解陈年旧案 吕庭长七转案款

发布时间:2023-05-09 16:55:13


 家住青冈的李某从青冈某转场董某处赊购了价值5万元的红砖,一直没能给付,因后来处于疫情防控期,李某举家搬迁到海南。


2020年的一天,董某起诉后,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青冈法院行政庭庭长吕云龙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微信调解,双方确定还款日期,并于调解当日,通过微信转给吕云龙1万元,由其转给了原告董某。


案子调解生效后,到这里已经案结事了,吕法官的工作已经完成。但原、被告显得“很固执”,“抓住”吕庭长不放:被告不经吕法官的手不还钱,原告不去找被告要钱,还不申请执行,仍坚持通过吕法官转款。

从此,被告一直用微信还款,今年的3月14日,又通过吕法官分4次转给原告2万元,还欠原告2万元。4月6日,在吕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约定2014年5月1日前和2015年5月1日前分2期每期还款1万元,经吕庭长手至欠款履行完毕为止。

有人说,被告已年逾7旬,如果发生意外不测,可咋办?

我宁可不要这笔欠款了!原告坚持己见。

若不经吕法官微信转账,这个钱就不还了,让原告天涯海角来寻我!被告称。

原、被告对青冈法院和吕云龙法官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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