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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强院”法治行】青冈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09 17:06:55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之际,5月9日,青冈法院与绥化中院以及绥化地区其他基层法院异地联合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青冈法院在青冈县壹言大家庭东广场以及社区、农村等人员聚集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青冈法院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及手册、法院和派出法庭悬挂宣传条幅、走进社区、农村以及诉讼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摆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主要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时间、立法目的、六大亮点等内容进行讲解,强调了恶势力组织的定义、恶势力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并进一步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同时,随着各类违法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隐蔽,我院结合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讲解,向师生普及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方面存在的盲点和误区,使反有组织犯罪人人有责,维护法律权威人人可为的观念深入人心。《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与颁布,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向人民群众普及了法律常识,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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