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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青冈法院联合县营商局共同开展 中小投资者保护专题解读活动——走进黑龙江金达麻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1 16:45:45


为进一步优化青冈县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公司对投资者权益的维护意识,5月10日下午,青冈法院联合县营商局共同走进黑龙江金达麻业有限公司,在公司开展中小投资者保护专题解读活动。青冈法院副院长王文秀、审管办主任冯小凌及保投专班成员、县营商局局长刘海军、工信局副局长于清源、黑龙江金达麻业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经理齐鹏共同参加活动。





黑龙江金达麻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03月11日在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坐落于青冈县经济开发区,注册资金30000万人民币,是黑龙江省首个最具规模,技术水平全国领先的麻纺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麻纺织品、纺织品原料、纺织制成品等。总公司金达控股于2006年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据介绍,该公司由浙江金达亚麻有限公司、浙江金达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凯来投资有限公司、沈春艳、深圳市泊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五名股东组成。其中沈春艳、深圳市泊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各占股3.33%,属于中小投资者。


活动中,王文秀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劳动用工情况及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情况。引导公司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帮助投资者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增强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刘海军表示,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于清源对青冈法院长期以来支持县域工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青冈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大的司法服务保障。



通过学习,金达麻业副总经理齐鹏表示,通过本次活动,既了解了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也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公司会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扩大小股东的知情权,严格落实高质高效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持续的现金分红回报等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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