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好借不还”,更有甚者导致朋友反目、从此不再来往。
近日,在青冈法院调解员悉心调解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化解,帮助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重归于好。
赵某、杨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9月5日,杨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在赵某处借款150000元,约定月利息按照1.2分计算,同时出具借据一张。
借款到期后,杨某未按照约定偿还赵某借款本息。现赵某要求杨某立即偿还赵某借款本金150000元、利息102600元,本息合计252600元。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考虑到双方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并且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仅对还款时限存在争议,也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当即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一、杨某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给付赵某借款本息合计252600元;二、案件受理费2545元,由赵某承担。最后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这起朋友因借钱产生的纠纷圆满结束。
在日常案件办理中,经常会遇到朋友之间相互借款的民事纠纷案件。青冈法院一直努力在法律与人情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在法律要求的限度内,用情感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力促案件能够调解结案,这样,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适当修复当事人双方感情,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