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法官长途跋涉前往广东惠州,成功执结一起案件,执行到位1063200元。
自2019年起,邹某家的黄牛一直卖给刘某、黄某夫妻二人,合作多年,但是经双方2020年结算,截止至2020年12月28日,刘某、黄某夫妻二人欠邹某卖牛款100万元,并为邹某出具欠据一份。但是,每次邹某向刘某、黄某二人索要时,刘某、黄某均以资金回转困难为借口。之后,刘某、黄某多次承诺给付,但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为此,2022年9月,邹某将刘某、黄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
经我院开庭审理,判决如下:刘某、黄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给付邹某黄牛款1000000元。判决生效之后,刘某、黄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23年1月邹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经查控得知刘某、黄某在广东省惠州市有一处别墅,办理此案的邢法官与其办案团队成员多次赶赴惠州市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涉,并对该房产中价值100万元的部分依法进行了查封。在房子查封之后,办理此案的邢法官和评估公司确定好时间,准备好评估相关事宜,立即动身前往惠州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完成之后,启动拍卖程序,当被执行人刘某、黄某看到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块中看到自家的房子正在拍卖,二人终于同意还款,经计算,欠款本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申请执行费共计1063200元,全部执行到位。
千里跋涉,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青冈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司法初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履职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