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晋先|执源治理】青冈法院:草原怎么分?执行法官来解决
发布时间:2023-09-04 20:10:49
2007年,盛某和王某合伙承包186亩草原,2013年草原受灾后,二人口头协商,划分界限,独立经营,但是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设立标志。2022年双方对划分的边界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盛某将王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合伙关系,并将双方共同经营的草原平均分割。经双方质证我院开庭审理,判决如下:解除盛某与王某的合伙关系,将盛某与王某共同共有的186亩草原平均分割。
判决生效后,盛某与王某关于草原如何分割,边界如何界定的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盛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兴亮亮近日在受理此案后,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和盛某、王某交流,了解双方矛盾点,耐心劝解、释法明理,盛某和王某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上,在兴法官的带领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铲车、钢筋定点来确定新的界桩,终于将双方草原平均分割,界限明晰。 草原作为重要的土地资源的一种,值得我们重视与保护,平等合理的分割,更是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下一步,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执行法官兴亮亮近日在受理此案后,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和盛某、王某交流,了解双方矛盾点,耐心劝解、释法明理,盛某和王某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上,在兴法官的带领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铲车、钢筋定点来确定新的界桩,终于将双方草原平均分割,界限明晰。
草原作为重要的土地资源的一种,值得我们重视与保护,平等合理的分割,更是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下一步,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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