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四所一庭”联动工作走深走实。8月24日,青冈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王科研、立案庭庭长黄继科一行深入青冈县民政镇兴隆村走访,共同商讨 “四所一庭”密切衔接联动,打造“无讼村屯”创新举措,形成共同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合力,纵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四所一庭”联动打造“无讼村屯”
“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构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工作中,“四所一庭”通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信息,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加强信息收集整理,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工作动态数据共享;深化部门联动、就地化解,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开展前瞻性工作研判,实现事前风险评估预测常态化,及时发出预警提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对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陈某雇佣胡某、朱某务工,完工后,陈某只给两人打了2.82万元白条,经多次索要,但陈某只给胡某2000元,剩余款项终未给付。柞岗法庭庭长李磊得知后与民警、司法所及调解员分别通过电话联系、约谈等方式多次联系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以案释法,分析利弊,积极引导二人与陈某在法律法规基础上协商,两起案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结束了当事人长达10多年的漫漫讨“薪”路。
“四所一庭”衔接联动,通过整合各方优势,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效率。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努力使当事人在每一起调解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民政镇兴隆村“无讼村屯”揭牌仪式后,“四所一庭”及村委会各单位均表示要积极参与、有效衔接、通力合作,在践行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过程中与法院开展联合调解、联合调查,通过“法官+民警+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N”模式,全力做好“四所一庭”衔接推动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乡村综合治理撑起 “司法保护伞”,让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群众期盼的优质司法资源触手可及,合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四所一庭” 衔接联动优势,深化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