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冈法院柞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庭调解,达成还款协议,案件妥善化解,赢得当事人赞誉。
崔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系个体养猪户,因养猪周转资金不足,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5日分两笔在郝某某处借款共计60000元,约定月利息1.5分,崔某与杨某为郝某出具两张借据,该款到期后崔某与杨某只给付了2020年1月5日前的利息,下欠本金60000元及2020年1月5日后的利息没有给付。该款经过多次索要至今未给付,故诉至法院。
该案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李磊仔细查阅案卷,认为该案标的不大、案情较为简单,有调解的可能,原告郝某担心杨某与崔某转移财产,申请了财产保全,柞岗法庭工作人员做好立案与保全手续后,承办法官李磊迅速向崔某与杨某下发保全民事裁定书,并告知近期调解员李景军会与其沟通调解事宜。
崔某与杨某、郝某与其妻子应约到法庭进行调解工作,双方关于还款日期及还款金额有一定的分歧,双方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员李景军采取背对背式调解方式,对双方有分歧的点进行分别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
一件件的民事纠纷,看似“小案”,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柞岗人民法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额工作原则,通过“情、理、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